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院所2012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1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门诊1月22日(农历除夕)至26日(初四)停诊5天,27日(初五)开始正常门诊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部门妥善安排门诊和值班工作,总值班人员须及时到岗,不得缺席。各部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。
祝愿大家新年快乐,万事如意,龙年吉祥!
党政办公室
2012年1月16日